为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县政府(办公室)信息,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处理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〔国务院令第711号〕,制定本公开指南。
绥棱县人民政府(办公室)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九条的规定,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:
(一)行政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;
(二)机关职能、机构设置、办公地址、办公时间、联系方式、负责人姓名;
(三)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专项规划、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;
(四)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;
(五)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、条件、程序以及办理结果;
(六)实施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的依据、条件、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;
(七)财政预算、决算信息;
(八)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、标准;
(九)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、标准及实施情况;
(十)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;
(十一)扶贫、教育、医疗、社会保障、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、措施及其实施情况;
(十二)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、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;
(十三)环境保护、公共卫生、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;
(十四)公务员招考的职位、名额、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;
(十五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。
1.绥棱县人民政府网站。网址:/。
2.“绥棱发布”微信公众号。微信号:slfabu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(以下简称申请人)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县政府(办公室)信息公开。
1.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绥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“政府信息公开”的“依申请公开”填写、提交电子版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
2.邮政寄送。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,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,将申请表邮寄至县政府办公室(地址:绥棱县党政办公中心3楼324室,邮编:152200)。
3.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向县政府办公室(地址:绥棱县党政办公中心3楼324室,邮编:152200)当面提交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
绥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,
办公地址:绥棱县党政办公中心3楼324室,邮编:152200;联系电话:0455-4620545;传真号码:0455-4622630;电子邮箱:3253171145@qq.com(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);办公时间:5月1日至9月30日8:30-11:30、14:00-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,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:30-11:30、13:30-17:00 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如果属于受理机构已经主动公开的,由受理机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对不属于受理机构掌握的政府信息,受理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;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;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由受理机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,应当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要告知申请人,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
图书馆
地址:绥棱县绥棱镇兴旺街18号
联系方式:0455--4656805
档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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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:0455--27591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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